機構職責
來源:基建處
更新時間:2025年09月11日
(一)負責全院基本建設發展戰略研究工作,組織編制全院基本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,組織制定年度計劃并實施。
(二)組織制定全院項目建設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落實。
(三)負責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管理工作。
(四)負責修繕購置項目的實施管理工作。
(五)負責基建項目安全管理及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。
(六)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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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組織制定全院項目建設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落實。
(三)負責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管理工作。
(四)負責修繕購置項目的實施管理工作。
(五)負責基建項目安全管理及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。
(六)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